栏目导航
力芯微: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来源: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5-09-16 02:06:39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和投入资金的人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和投入资金的人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公开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和投入资金的人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一)促进公司和投入资金的人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的人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第五条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行权、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投资者提出调解
第六条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公司应当承担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处
第七条公司应当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新闻媒体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一节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和投入资金的人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九条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
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
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清
第十条公司做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第二节自愿性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企业能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地披露现
第十二条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循公平原则,将面向公司的所有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使机构、专业和个人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避免
第十三条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就公司经营状况、
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
第十四条公司在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的信息时,以明确的警示性文
第十五条在自愿性信息披露过程中,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
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者已披露的预测难以实现的,公司将对已披露的信
息及时进行更新。对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公司将持续和完整披露该事项,
第十六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发布了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
第十七条公司尽可能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尽可
第十八条依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
第十九条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
公司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
公司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二十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节公司网站和新媒体平台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
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时发布
公司应当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
第二十二条公司能够最终靠新媒体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已开设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将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
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
第二十四条公司避免在公司网站上刊登传媒对公司的有关报告以及分析
第二十五条公司将对公司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
第四节电话咨询
第二十六条公司需要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
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
第五节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说明会和路演
第二十七条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应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
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应当出
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其他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可以出
公司应当邀请投资者通过现场、网络、电话等方式参与投资者说明会,并在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以及召开期间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公司应当在说明会上
公司可以邀请相关中介机构、媒体等人员以现场、网络和电话等方式参与投
第二十八条公司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应当在说明会拟召开日前发布公
(三)参加说明会的机构及个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相关人员、机构投资
(四)机构和个人以现场、网络或者电话方式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
应当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可以采用视频、语音
第三十条公司可以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回
第三十一条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说明会和路演活动尽量采取公开的方式进
第三十二条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如采取网上直播方式,
公司应当提前发布公告,说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司
第三十三条公司可事先通过电子信箱、网上论坛、电话和信函等方式收集
中小投资者的有关问题,并在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说明会及路演活动上通过网络
第三十四条分析师会议或投资者说明会可采取网上互动方式,投资者可以
第三十五条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如不能采取网上公开直
第三十六条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
(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
(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
(三)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
(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第三十七条公司可将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说明会和路演活动的影像资料放
置于公司网站上,供投资者随时点播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在条件尚不具备
的情况下,公司可将有关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的文字资料放置于公司网站供
第三十八条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未以网络形式向投资者实时公开的,应
第三十九条公司开展相关投资者关系活动后,应当尽快通过上证e互动平
台的“上市公司发布”栏目汇总发布投资者说明会、证券分析师调研、路演等投
第六节一对一沟通
第四十条公司可将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内的公司公告寄送给投资者
第四十一条公司可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通过
现场或网络投资者交流会、说明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
公司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时,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也可参与相关活动。
第四十二条公司在认为必要时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
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对
第四十三条公司一对一沟通中,将平等对待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一
第四十四条为避免一对一沟通中可能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可将一对
一沟通的相关音像和文字记录资料在公司网站上公布,还可邀请新闻机构参加一
第七节现场参观
第四十五条投资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的,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或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地进
第四十六条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合理、妥善地安
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在参观过程中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的重大事件
第四十七条公司将在事前对相关的接待人员给予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
第八节股东会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高级
公司可以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
第四十九条股东会过程中如对到会的股东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将尽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十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证券部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专职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
第五十二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第五十三条公司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证券部或工作
人员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公司各部门
第五十四条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第五十五条在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开始前,
公司应当事先确定提问的可回答范围。提问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
第五十六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
第五十七条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
(二)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
第五十八条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
门负责人来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第六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力芯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是传播更多详细的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联的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240019号。
- 上一篇:《法学论坛》2025年第5期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