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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共享】超龄用工不认劳作联系与养老待遇无关
来源: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6-01-18 07:00:27黄某,女,1973年1月12日出世,自2024年1月3日始到开平某公司作业,两边没有签定劳作合同。
两边约好黄某每天劳作酬劳为150元,加班按每小时20元计付酬劳。公司以现金方法发放,经过打卡方法考勤。
2025年3月19日,黄某跌倒受伤(黄某自述其系在上班时间去冷库途中跌倒受伤,由公司的何某及职工送到医院医治),共住院12天,受伤后没有再回到公司作业。
2025年6月5日,黄某恳求裁定,恳求承认其与公司于2024年1月3日至2025年5月23日期间存在现实劳作联系。
裁定委以黄某超越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决议不予受理。黄某不服该通知书,遂起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实施法令》第二十一条“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作合同停止”的规则,黄某于1973年1月12日出世,其于2024年1月3日进入公司作业时已超越法定退休年龄。
故其诉请于2024年1月3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期间与企业存在劳作联系不符合法令规则,一审法院依法不予承认。
黄某上诉称,尽管我入职时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未依法享用养老保险待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则的劳作合同停止景象。
根据司法解说规则,企业与其招用的现已依法享用养老保险待遇或许收取退休金的人员产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联系处理,但并未扫除未享用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的可能性。
二审判定: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法令清晰了劳作合同应当停止,并不以享用养老保险待遇为条件
二审法院以为,本案中,黄某于1973年1月12日出世,其于2024年1月3日进入公司作业时,已超越法定退休年龄。
关于黄某没有享用养老保险待遇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则,国务院有权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对该条款前五项景象之外的劳作合同停止景象作出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实施法令》作为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其间第二十一条作出“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作合同停止”的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的授权。
该条规则劳作合同停止景象并没有加以“享用养老保险待遇”作为条件。因而,关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法令清晰了劳作合同应当停止,并不以享用养老保险待遇为条件。
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一)》(法释〔2020〕26号)第三十二条规则已被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二)》(法释〔2025〕12号)所废止。
黄某根据该条规则建议其在到达退休年龄后未享用养老保险待遇仍与公司建立劳作联系,本院不予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