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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学习丨一同学习《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
来源: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5-05-07 00:32:09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承继、侵权职责,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公民为中心的开展思维,着眼满意公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清晰详实的规则,并规则侵权职责,清晰权力遭到削弱、减损、损害时的请求权和救助权等,表现了对公民权力的充沛保证,被誉为“新时代公民权力的宣言书”。今日咱们学习榜首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榜首节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世时起到逝世时止,具有民事权力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当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世时刻和逝世时刻,以出世证明、逝世证明记载的时刻为准;没有出世证明、逝世证明的,以户籍挂号或许其他有用身份挂号记载的时刻为准。有其他依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刻的,以该依据证明的时刻为准。
第十六条触及遗产承继、承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维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可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力能力自始不存在。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首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施行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或许经其法定署理人赞同、追认;可是,可以独立施行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许与其年纪、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施行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施行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不能彻底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施行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或许经其法定署理人赞同、追认;可是,可以独立施行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许与其智力、精力健康情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许不能彻底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好坏关系人或许有关安排,可以向公民法院请求确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公民法院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自己、好坏关系人或许有关安排请求,公民法院可以精确的经过其智力、精力健康康复的情况,确定该成年人康复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则的有关安排包含: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校园、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建立的老年人安排、民政部门等。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挂号或许其他有用身份挂号记载的居所为居处;常常居所与居处不一致的,常常居所视为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