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案例裁判要旨

来源: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5-12-08 19:53:43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设的案例资源库。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的参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本篇将人民法院案例库中收录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例汇总成专题,方便大家检索、学习~

  订婚双方当事人的母亲代为签订返还彩礼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后当事人反悔的,不应支持

  【裁判要旨】按照中国传统习俗,彩礼的给付方和接收方并非限于婚约当事人。当事人在解除婚约、返还财产时,一方的父或母作代表,就返还婚约财产达成协议,对婚约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该协议真实有效且已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当事人自认识伊始为满足自身物质需求不断以结婚先决条件为由向对方索取财物,未用于共同生活,又以未达到彩礼标准为由拒绝结婚的行为,与恋爱中的一般赠与存在差别,应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应作否定性评价,索取的财物应当予以全部返还。

  【裁判要旨】判断某笔款项是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主观上要看双方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客观上要考察支付款项类型、支付方式有没有习俗性、给付财物的数额、给付方经济情况等因素。

  【裁判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虽然本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但已生育一子。孕育子女对女性生理、心理均会产生较大影响,基于这一因素,应对彩礼返还数额予以酌减。同时,戴某1、白某某、戴某2是共同共同生活的亲属,共同接受、支配该彩礼款。戴某1接受彩礼款15万元的行为可视为三人的共同行为,故应一同承担返还责任。

  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一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

  【裁判要旨】涉彩礼返还纠纷中,不论是已办理结婚登记还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在确定是不是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时,一同生活时间均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本案中,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短,登记结婚后仍在筹备婚礼过程中,双方对于后续如何工作、居住、生活未形成一致的规划,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不宜认定为已经一同生活。但是,考虑到办理结婚登记以及短暂同居经历对女方的影响、双方存在共同消费、彩礼数额过高等因素,判决酌情返还大部分彩礼,能够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的规定,应当限于未一同生活的情形。已经一同生活的双方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审理彩礼返还纠纷时,不应当忽略一同生活的“夫妻之实”。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三年有余,且已生育一子,驳回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有利于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特别是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共同出资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时应综合各项因素确定返还数额

  【裁判要旨】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对房屋归属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在缔结婚姻的目的没办法实现时,不能简单地套用投资收益原则处理以感情为基础、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婚约财产纠纷,不能将支付购房款比例或者登记权利人身份与房屋增值收益直接挂钩,应当基于婚约的性质、目的,统筹考虑房款支付情况,房屋增值,房屋登记、使用和维护情况及房地产限购政策对当事人的实际影响等各种各样的因素,确定返还数额。

  夫妻一方拒不履行扶养义务,造成事实上遗弃另一方的,应当认定其为过错方并承担对应损害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虐待、遗弃共同生活的亲属”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规定并未以虐待、遗弃共同生活的亲属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为条件。因此,只要夫妻一方实施了虐待、遗弃共同生活的亲属的行为而导致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准许双方离婚的同时依法判令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判断当事人是不是真的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应当考虑双方感情基础、共同生活时间、离婚原因、婚姻史等因素。对于接受彩礼一方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应当判令其全额返还彩礼,从而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维护正常的婚姻关系和公序良俗。

  【裁判要旨】(1)对于在离婚纠纷中涉及的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短时间内难以全部查清,而一方当事人又遭受家庭暴力,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先行判决解除双方丈夫妻子的关系和处理其他已经查明的相关诉讼请求;待查明全部事实后,再对其他诉讼请求进行判决。(2)在审理涉家庭暴力离婚纠纷案件中,应当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成长开支、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条件、收入情况及定期给付抚养费对被家暴当事人身心健康的影响,妥当确定抚养费支付方式。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具备一次性给付的经济基础,且存在危害对方身心健康风险的,人民法院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裁判要旨】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裁判要旨】解除婚姻关系后单独就财产分割问题发生的争议可以适用协议管辖。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的财产,虽然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如仅涉及对分割财产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能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包括原告住所地、财产所在地等法院管辖。

  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裁判要旨】(1)协议离婚时间在民法典实施前,无过错方在民法典实施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已超越原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一年期间,从维护民事主体权益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三个更加有助于”的方面出发,应当按照有利溯及原则,适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典总则编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2)配偶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离婚后三天即再婚并在不到半年内生育子女,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导致婚姻破裂,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

  离婚后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应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裁判要旨】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诉讼过程中,案涉主要财产已经出售,案件的审理涉及到主要财产的原所有权取得、交易变更等情况,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更加有助于查明事实,故应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裁判要旨】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小两口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小两口另有约定之外,归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案中对财产的分割,仅指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及其他财产均不在分割之列。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等不动产仍应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裁判要旨】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非亲生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支出的抚养费,并请求另一方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一方患有艾滋病但未在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能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

  【裁判要旨】夫妻一方患有艾滋病等影响结婚、生育的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起诉撤销双方婚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方以“假离婚”为由,请求分割离婚后另一方自行购买的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1)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维护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秩序,在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时最大限度地考虑相应法律后果。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双方身份关系即已解除,除法定情形外,双方在登记机关签字留存的离婚协议亦不因所谓“假离婚”而失去法律上的约束力。(2)婚姻法对于丈夫妻子的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制的规定是基于双方存在法定身份关系而进行的保护,丈夫妻子的关系解除后一同生活期间,双方财产不能比照婚姻法当然认定为共同共有。在同居生活期间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的归属,人民法院应在审查出资、财产混同等情况后进行认定。家庭生活开销、共同子女抚养费等费用的共同承担不能当然导致同居期间各自名下存款的混同。

  父或母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但未提供必要证据的,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判要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孕育的子女,推定丈夫为该子女的父亲,是亲子关系认定中的根本原则。父或母虽有权提起否认之诉,但应当有正当理由。一方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无法证明真实性的单方亲子鉴定报告请求否认子女与对方的亲子关系,对方不认可该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裁判要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付给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其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接受大学及以上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主张抚养费的,一般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裁判要旨】“原告就被告”是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在此前提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几种例外情况。根据该条第一款第三、第四项的规定,在被告一方当事人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被监禁的人,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其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被集中在特定地方,离开了其原来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另,在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则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裁判要旨】已就读大学的成年子女,不宜认定为《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对其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确定赡养费数额,应当结合老人的实际的需求、当地生活水平、物价水平、子女的负担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对于患病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及时予以治疗和护理,给予精神慰藉;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

  【裁判要旨】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应尽的强制义务,该义务不因赡养协议的签订而免除。成年子女在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以赡养协议已免除己方赡养义务为由拒绝承担赡养老年人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具有与血亲关系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但是,父或母再婚时,一方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大多数来自的,不应认定为形成抚养关系;继父母诉请法院判令该继子女支付赡养费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对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收养登记前的公告程序,目的是为了最大可能寻找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民政部门在办理收养登记公告时存在公告倒置等瑕疵,并不影响被收养人事实上处于无人认领的状态;对于收养人符合实质收养要件,并在取得收养登记后与被收养人事实上已形成收养关系的,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考量,人民法院不宜因公告瑕疵而否定收养行为的效力。

  【裁判要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长期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未成年人缺乏生活关怀、处于危困状态的,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民政部门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撤销;民政部门同时申请指定其为监护人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应当依法支持。

  【裁判要旨】(1)在小两口分居期间,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擅自带走未成年子女,致使另一方无法与未成年子女相见的,构成对另一方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

  (2)对小两口分居期间的监护权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有关法律法规,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并明确暂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有协助对方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

  【裁判要旨】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探望权纠纷具有特殊性。随着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和当事人真实的情况改变,探望权行使方式的基础条件可能在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发生明显的变化,当事人对探望权行使产生新的需求,构成能再一次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探望权行使方式的新事实。生效调解书虽确认双方就探望权行使达成的协议,但若协议约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并不明确,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有争议而导致探望权无法实际行使的,当事人可以针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另行提起诉讼。

  【裁判要旨】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死亡,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探望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人民法院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有利于家庭和谐的原则,在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情况下,依法予以支持。

  中国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财经战线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杰出领导人,原国务委员,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丙乾同志,因病于2025年12月8日3时35分在广东逝世,享年100岁。

  张柏芝法庭上崩溃大哭!称“两天没睡,一切都是假的”,与前经纪人纠纷一案今日再开庭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翟钰洁 12月5日,知名女星张柏芝遭前经纪人余毓兴及其公司诉至高等法院,被索赔至少1276万港元(约合1159万元),余毓兴指其收逾4000万预支片酬后未履行电影及经纪人合约,张柏芝则质疑合约系伪造、非本人签名,还否认曾认余毓兴为干爹。

  大河网讯 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扬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河南省代表团全体运动员教练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决定对代表团全体运动员、教练员予以通报表扬。

  12月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毕井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毕井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调整,经研究,对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李忠军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继续受西北气流控制,今明两天我省晴间多云。受冷空气影响,明天夜间到10日,坝上地区有小雪或零星小雪;10日夜间到11日,渤海海域和沿海地区风力较大。预计12号前后,我省将迎来大范围的大风降温降雪天气。本周预报降雪:今天下午到夜间,全省晴间多云。明天白天,全省晴间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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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浦县这片水域真是让人心醉!金色的阳光如丝绸般轻柔地铺展在水面上,微风轻拂,波光闪烁着点点银辉。成群的绿头鸭在水中尽情游弋,它们时而潜入水下觅食,时而振翅嬉戏,那份悠然自得的神态格外动人。看着这幅生动的自然画卷,不禁感叹这里生态保护的成效之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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