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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详解民商事案件中那些“熟悉又陌生”的法律责任
来源: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5-11-27 03:27:52【编者按】“赔偿相应的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等概念是否让您难以区分?今日肖峰博士为您带来法语峰言老朋友——刘梦超的文章,为您详解法律责任相关概念,有案例、有比较,供您参考!
在日常的法律报道和商业合同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保证责任”等各类专业术语。这些术语看似相近,实则在法律上有着天壤之别的含义,必然的联系到责任由谁承担、如何承担以及承担多少。本文旨在为读者梳理这些常见的法律责任形态,通过法律条文和真实案例,让读者能清晰地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责任是法律制度的基石,它明确了行为人在违反法律义务或合同约定后一定要承受的不利后果。在复杂的民商事活动中,单一的责任形式往往不足以覆盖所有情形,因此衍生出了多种责任形态,以公平合理地分配风险、补偿损失、保障交易安全。正确理解“赔偿相应的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等概念,不仅是法律从业者的基本功,也是每一位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保护自身权益的必备知识。
赔偿责任是最基础、最常见的责任形式,它解决的是“谁该赔”和“赔多少”的问题。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说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冯某军诉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依法享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有权依法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
原告(外卖员冯某军)进入某物业上海分公司服务小区时,被突然闭合的电动门夹伤致严重损伤,原告认为该物业分公司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被告某物业上海分公司赔偿原告冯某军医疗费人民币X元(币种下同)、辅助器具费X元、交通费X元、律师费X元、营养费X元、护理费X元、误工费X元、残疾赔偿金X元、精神损害抚慰金X元、鉴定费X元;
2.被告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公司)对某物业上海分公司上述赔偿责任中不足以承担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一、被告某物业上海分公司、某物业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冯某军医疗费X元、营养费X元;
二、被告某物业上海分公司、某物业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冯某军残疾赔偿金X元、护理费X元、误工费X元、辅助器具费X元、交通费X元、鉴定费X元、精神损害抚慰金X元、律师代理费X元。
依法应当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统筹的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到了损害的,按相关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规定处理;因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劳动者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下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应从侵权损害赔偿中抵扣。
某公司诉青海省玛沁县政府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案——行政机关不得滥用优益权,擅自变更协议或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应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2013年9月,青海玛沁县政府与原告(某公司)签《文化广场建设协议书》,约定由该公司建设文化广场一、二期项目,县政府需完成一期用地拆迁安置及“三通一平”,违约方按项目投资总额1%赔偿,后补充协议明确计划投资4.2亿元,资金由公司自筹。公司取得一期133亩土地使用权(9万元/亩),但因县政府未履约,公司自行支付拆迁安置费600万元。建设中,县政府未经协商将规划酒店改为孵化基地,并将孵化基地、影剧院、幼儿园等公共项目及二期牧民安置房交由其他公司开发。公司还以物抵债支付土方外运工程款272万元,支付一期室外配套工程分包款820万元。此外,县旅游局购买公司毛坯房作旅游服务中心,已付100万元,尾款未付;县政府购买公司房屋作换热站设备间及环卫工人休息室等,30万元未付。现公司诉请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935万元。
1、依法确认县政府未按照约定履行及违法变更《果洛州玛沁县阿尼玛卿文化广场建设协议书》的行为违法;
2、判令县政府赔偿隆豪公司经济损失X元;(庭审中隆豪公司变更诉讼请求,拆迁及垃圾清用费为X元,外管网配套设施建设费由X元变更为X元,大武乡哈龙村欠购房款由X元变更为X元,判令县政府赔偿隆豪公司经济损失X元);
3.关于违约金。违约金条款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特征。某公司与青海省玛沁县政府签订的《文化广场建设协议书》约定投资总额1%的违约金,该条款系以增加违约方的违约成本,阻止违约行为发生,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为目的。当事人在签署协议时应当预见到违约行为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应诚信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但青海省玛沁县政府未完成约定的“三通一平”义务,擅自将规划中的酒店改为孵化基地,将某公司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50亩及二期建设项目交由其他公司开发建设。青海省玛沁县政府应当对上述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据协议约定支付计划投资总额1%的违约金。
笔者理解:赔偿责任通常遵循“填平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其目的是使受害方的利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它可以是因侵权(如撞坏别人的车)产生,也可以是因违约(如不按时交货)产生。
司法实务中的“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连带清偿责任”等,其基础仍然是“赔偿相应的责任”,“连带”只是规定了多个责任主体之间的承担方式。
连带责任,是一种“对外一体、对内可追”的责任机制:它赋予债权人“任选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担全责”的权利,也保障清偿者事后追偿,从而强化债权实现的法律确定性。
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笔者理解:连带责任意味着存在多个责任人,他们对同一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债权人(受害者)可以“挑肥拣瘦”,选择向其中任何一个责任人、部分责任人或者全部责任人同时主张全部或部分债权。被请求的责任人无权以还有别的责任人为由进行抗辩。一个责任人清偿后,可以依据内部责任比例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诉李岑、昆山播爱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4批指导性案例之一
2018 年2月28日,熊猫公司(原告)、播爱游公司(被告)与李岑(被告)签《主播独家合作协议》,约定李岑在熊猫平家做 “绝地求生游戏”直播等,合作期一年,李岑与播爱游公司就违约对熊猫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6月1日播爱游催熊猫付李岑合作费,截至 6月4日熊猫累计付X元。6月27日李岑发博称将去斗鱼直播,29日在斗鱼首秀,播爱游也公开发布其斗鱼直播间链接。
2.判令两被告立马停止在原告运营的熊猫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直播平台做直播、主播活动;
1.判令确认原、被告三方间于2018年2月28日签订的《熊猫直播主播独家合作协议》于2018年6月28日解除;
2.判令原告向被告播爱游公司支付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之间的合作费用X元;
三、熊猫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播爱游公司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的合作费用X元;
第一,《合作协议》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各方理应依约恪守。从《合作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来看,该协议对合作三方的权利义务都进行了详细约定,主播未经熊猫公司同意在竞争平台直播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对于公平、诚信原则的适用尺度,与因违约所受损失的准确界定,应当最大限度地考虑网络直播这一新兴行业的特点。本案中,考虑主播李岑在游戏直播行业中享有很高的人气和知名度的真实的情况,结合其收益情况、合同剩余履行期间、双方违约及各自过错大小、熊猫公司能够量化的损失、熊猫公司已对约定违约金作出的减让、熊猫公司平台的现状等情形,根据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直播平台与主播个人的利益平衡,酌情将违约金调整为X万元。
连带责任vs按份责任:这是根本性的区别。按份责任中,每个责任人只按照自己应占的份额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只能向每个责任人主张其份额内的债权。而连带责任中的每个责任人都对全部债务负责。
“连带赔偿责任”与“连带清偿责任”:在绝大多数民商事语境下,二者含义基本相同,均指对“赔偿/清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细微差别在于,“赔偿”多源于侵权,“清偿”多源于合同,但法律效果一致。
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对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笔者理解:补充责任意味着存在第一顺位责任人和第二顺位责任人。债权人必须首先向第一顺位责任人(如直接侵权的第三人)主张权利。只有在第一顺位责任人无法确定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权人才能要求第二顺位责任人(如未尽安保义务的商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顺位责任人承担后,有权向第一顺位责任人全额追偿。
李某某诉某养老公寓侵权责任纠纷案——因第三人行为造成老年人损害,养老机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对应的补充责任
尹某某、唐某某均系某老年公寓养老人员。两人因琐事发生过抓扯。某日,唐某某趁护工离开之际,从自己房间内拿了一根铁棍,在尹某某熟睡时击打其头部致其死亡。后唐某某被司法鉴别判定为:1.器质性智能损害(痴呆);2.唐某某案发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在刑事案件审理期间,唐某某因病死亡,刑事案件终止审理。后尹某某的继承人李某某起诉某老年公寓及唐某某的继承人,要求赔偿。
一、李某某等因尹某某死亡的经济损失:死亡赔偿金X元、丧葬费X元、精神损害抚慰金X元、受害人亲属办理相关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X元,合计损失X元,由唐某的继承人在继承唐某某遗产范围内赔偿;由某老年公寓承担不超过赔偿总额X元的30%的补充赔偿相应的责任,即X元,扣除其已经支付的X元,还应赔偿X元。
养老机构与养老人员建立养老服务合同关系后,对养老人员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安全保障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养老人员损害的,首先应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养老机构疏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养老机构应承担对应的补充责任。
责任顺位不同:连带责任无顺位,可任意求偿;补充责任有严格顺位,只能“补充”求偿。
责任范围不同:连带责任人对全部债务负责;补充责任人通常仅在自身过错程度范围内负责。
法律条文:《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合同。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笔者理解:保证人并非原始的债务人,而是基于承诺加入的“担保人”。保证责任分为两种模式:
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主债务人追偿,只有在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履行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这类似于“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无需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这实质上是“连带责任”在保证关系中的应用。
某乙公司、某丙总公司、某丙西南分公司等诉成都某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保证人上诉主张应在判决主文中列明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追偿权的,应在判项中予以明确
出借人某乙公司与借款人某丙西南分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某丙总公司出具《确认函》明确该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成都某某公司向某乙公司出具《承诺函》自愿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某乙公司依照约定发放贷款,某丙西南分公司及某丙总公司未依约还本付息。某乙公司依据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申请执行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成都某某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一审判决在裁判说理部分明确了成都某某公司的追偿权,成都某某公司提出上诉请求在判决主文中予以明确,二审法院依法予以改判。
1.某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某丙总公司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应向某乙公司偿付的贷款本金X万元、未付利息X元、罚息X元、利息罚息(复利)X元(罚息、复利计算截至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7日之后的罚息、复利依据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违约金X万元、公证费X元,合计X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成都某某公司对某丙总公司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应向某乙公司偿付的贷款本金X万元、未付利息X元、罚息X元、利息罚息(复利)X元(罚息、利息罚息计算截至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7日之后的罚息、复利依据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在某丙总公司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某丁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2.变更(2019)陕民初1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成都某某公司对某丙总公司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应向某乙公司偿付的贷款本金X万元、未付利息X元、罚息X元、利息罚息(复利)X元(罚息、利息罚息计算截至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7日之后的罚息、复利依据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在某丙总公司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某丁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成都某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某丙总公司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追偿。
二、关于一审判决是否应明确成都某某公司享有追偿权的问题。2019)陕民初16号民事判决本院认为部分已明确成都某某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某丙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追偿,但并未在判决主文中明确该项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关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关于“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的规定,一审判决未在判决主文明确成都某某公司的追偿权有所不当,本院对此予以纠正,成都某某公司的该项上诉请求应得到支持。
三、某丙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在本案诉讼地位的问题,即应为本案一审第三人还是一审被告的问题。某乙公司在一审起诉时,将某丙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列为第三人,后一审法院将二公司作为一审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一审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一审中,某乙公司将一般保证人成都某某公司作为被告起诉,成都某某公司享有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其抗辩权的主张有赖于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故,一审法院将某丙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作为本案被告有法律依据。因此,成都某某公司关于某丙西南分公司、某丙总公司在本案诉讼地位的请求,亦不应得到支持。
一般保证 vs. 连带责任保证:核心不同之处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在无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按一般保证处理,这提醒保证人在签署合同时必须格外注意条款表述。
法律条文:《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笔者解释:该责任包含两层含义:1.无限责任:合伙人不仅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如果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需要用其个人其他财产来清偿。2.连带责任:所有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能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
马某诉北京某投资中心、北京某管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对合同之外的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2014年2月22日,马某与北京某管理公司签订《北京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协议》,约定马某出资70万元入伙北京某投资中心成为有限合伙人。同日,马某通过账户汇入北京某投资中心账户70万元。2014年3月7日,北京某管理公司向马某出具《君富·绩优虹基保定东湖天地城中村改造互助基金成立通知书》,约定马某认购该公司推出的君富·绩优虹基保定东湖天地城中村改造互助基金,基金于2014年3月7日成立,认购金额7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1%,投资期限18个月。自2014年9月9日起至2016年2月3日止,北京某投资中心通过北京中恒华物投资中心(被告称该中心系北京某管理公司旗下合伙企业)银行账户分3笔向马某转款合计142622.98元。对上述款项,马某称系北京某投资中心支付的利息。马某起诉,要求北京某管理公司、北京某投资中心偿还上述款项并支付利息。
2、判令北京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利息X元(自2016年2月4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并继续支付利息直至实际偿付完毕之日止(以7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计算);
一、北京某管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偿还马某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2月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1%计算);
二、北京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2020)冀0104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
一、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20)冀0104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
一、撤销该院(2020)冀01民终7621号民事裁定及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20)冀0104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
二、北京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马某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2月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1%计算)。
三、本案民事责任如何承担。北京某投资中心、北京某管理公司在再审庭审中均认可北京某管理公司为北京某投资中心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北京某管理公司作为北京某投资中心的普通合伙人,依法对北京某投资中心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vs(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这是企业责任形态的根本对立面。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更大。
作为债权人:在交易前,应尽可能多地了解债务人的责任承担形式,优先选择有连带责任保证人或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的交易对手,以最大化保障债权实现。
作为潜在责任人(如保证人、合伙人):在签署任何可能令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文件前,必须睁大眼睛,清晰理解自己将要承担的是何种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是无限责任还是有限责任?),充分评估风险后再做决定。
法律责任的名称虽繁多复杂,但背后是逻辑严密、旨在实现公平正义的规则体系。希望本文能为各位读者拨开概念的迷雾,在民商事活动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莫言:你细心观察一下你的身边人,凡是动不动就生气的人,没有一个是智者,生活多半过得一团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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